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锡城职院宣字〔2015〕1号 关于开展“我身边的好老师”评选推送活动的通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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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,增强教师主人翁责任感,形成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我身边的好老师”评选推送活动。 一、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以“凝聚青春正能量、践行核心价值观”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,通过评选推送活动,进一步弘扬正气,提振精神,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,推选出在教书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、深受学生喜爱的好老师,树立师德师风典范。 二、推选对象 全院教师。 三、推选原则 坚持师德为先的标准,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好中选优的原则,确保推选质量。 四、推选条件 1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,关心学院改革和发展,积极参与学院各项事务,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和人格魅力,深受学生爱戴。 2、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,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表现。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,模范遵守教育教学工作规范,恪守学术道德规范,认真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、科研等工作。 3、尊重、爱护学生,公正廉洁,正确引导学生全面成才,善于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 4、2013年9月1日以前入职的专任教师,其他校内兼课教师表现突出者也可推荐。 五、推选程序 (一)提名推荐环节 1、各教学单位根据推选条件,组织本单位教师广泛推荐候选人,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。推荐名额如下: 师范学院8人,经管系2人,会计系4人,旅游系2人,电信系3人,艺术系2人,建工系3人,国际合作学院1人,基础课部2人,体育部1人。 2、候选人填写《“我身边的好老师”事迹材料》(见附件),并提交个人照片2张(个人风采照电子版),于4月10日前交党委宣传部刘海云处。 (二)学生投票环节 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学生代表对候选“好老师”进行投票,选出十位“好老师”。请各院系于4月10号前将任课老师名单(包括公共课和体育课)、任课情况(带几个班)报团委祝玥处。 (三)评审公示环节 4月底,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组根据院系提名以及学生投票情况进行评审,确定表彰人选并报院党委批准后在校园网公示“好老师”名单。 (四)宣传表彰环节 5月初起,党委宣传部、团委将每周更新学院微信公众平台,依次宣传十位“好老师”的先进事迹。5月底,学院对推选出的十位“好老师”进行表彰。 六、工作要求 1.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、广泛发动,认真组织做好“好老师”推选活动,积极选树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,引领广大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好老师,营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。 2.各教学单位提交的“好老师”事迹材料的文字风格希望能轻松活泼、精简凝练,故事性强,具有可看性。也可提交“好老师”的视频资料,一并参与即将启动的“身边榜样”微电影大赛。 附件:“我身边的好老师”事迹材料
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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