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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开展“我身边的好党员”评选推送活动的通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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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、弘扬正气,激励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,更好地维护和推动我院的改革发展稳定,经院党委研究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“我身边的好党员”评选推送活动。 一、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以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为契机,通过评选推送活动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,在全院营造党员示范带头、人人学习楷模、个个争当先进的氛围。 二、推选对象 全院党员。 三、推选原则 1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; 2、民主推荐、组织评审、评选表彰相结合的原则; 3、按月推选与年终评选相结合的原则。 四、推选条件 1、理想信念坚定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党性观念强,模范履行党员义务,积极承担党内工作,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。遵纪守法,敢于同不良风气、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自我要求严格,思想品德优良,清正廉洁。 2、工作业绩突出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勇于承担工作任务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 3、全心全意服务群众。自觉维护群众利益,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,热心为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,受到师生敬佩爱戴。 五、推选方法 (一)提名推荐 1、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根据推选条件,组织推荐候选人,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支委会议确定推荐人选。推荐时间与名额如下: 6月:师范学院党总支2-4人,会计学院党总支1-2人,旅游学院党总支1-2人。 9月:贸易金融学院党总支1-2人,物联网工程学院党总支1-2人,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1-2人。 10月:建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1-2人,国际合作学院党支部1人,基础课部党支部1人,体育部党支部1人。 11月:机关党总支2-4人,干部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1人,后勤管理处党支部1人。 2、候选人填写《“我身边的好党员”事迹材料》(见附件),并提交个人照片1张(个人风采照电子版),于当月10日前交党委宣传部刘海云处。 (二)宣传推送 6月起,由党委宣传部在学院“两学一做”主题网站“先进典型”栏目和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依次宣传“好党员”候选人的先进事迹。 (三)评审公示 11月底,由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,确定表彰人选并报院党委批准后在校园网公示“好党员”名单。 (四)表彰奖励 年底,学院党委对推选出的“好党员”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。 六、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,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,坚持高标准,严格把关、公正公开。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、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。通过评选表彰活动,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进、争优秀的积极性,在全院范围内形成评先进、学先进、赶先进的良好氛围。 附件:“我身边的好党员”事迹材料
中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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