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江苏省语委、江苏省教育厅下达了《关于公布2019年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认定结果的通知》(苏语函【2020】1号),我校获评“2019年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学校”。
省教育厅贯彻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精神,落实教育部、国家语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在全省高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,经各高校申报、专家评审、网上公示,认定南京大学等48所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。我校曾三次被评为“全国推普工作先进单位”,2011年获第二批江苏省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,2019年又获“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学校”荣誉,这是我校领导、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的成果。
我校一直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,始终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、副校长吴雪纯的带领下,上下全心,学校的推普工作抓全面、抓落实、抓养成,做到四个结合——与品德教育相结合,突出主动性;与校园生活相结合,突出日常性;与教育科研相结合,突出学术性;与共建和谐相结合,突出公益性。
我校会继续围绕“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,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,增强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、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”的总体目标,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,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